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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增加村(社区)干部基本报酬、办公经费补助标准的实施意见(摘要)

核定村(社区)组干部基本报酬补助的职数

按照人口多少,把村划分为不同规模,核定村干部基本报酬补助职数。人口1500人及以上的村,按每个村4职(村支书、村主任、村文书各1职,治保主任、妇女主任、团支部书记、民兵连长核为1职)核定补助标准;人口1500人以下的村,按每个村3职(村支书、村主任、村文书各1职)核定补助标准,治保主任、团支部书记、民兵连长由村“三职”干部或大学生村干部兼任,兼职不兼薪,核定妇女主任1职。核定每个村民小组设组长1职。

社区按城镇社区和集镇社区分类。城镇社区按每个社区4职(社区党组织书记、居委会主任各1职,其他专职社区干部2职)核定补助标准,核定城镇社区每个居民小组设组长1职;集镇社区按每个社区3职(社区党组织书记、居委会主任,其他专职社区干部各1职)核定补助标准。

已完成规划编制、已建或在建的彝家新寨建制村设新村建设公共服务管理员1职,由村“三职”干部兼任。

村(社区)组干部基本报酬及办公经费补助标准

1.在任村组干部基本报酬补助标准。村支书每职每月1220元,村主任每职每月1100元,村文书每职每月980元,1500人及以上的村其他干部1职每月980元;1500人以下的村妇女主任每职每月245元。村民小组长每职每月400元。

2.在任社区组干部基本报酬补助标准。城镇社区党组织书记每职每月2400元,社区居委会主任每职每月2200元,其他专职社区干部每职每月2000元,居民小组长每职每月400元;集镇社区党组织书记每职每月1220元,社区居委会主任每职每月1100元,其他专职社区干部每职每月980元。

3.调整村(社区)办公经费补助标准村(社区)办公经费补助标准统一调整为每村(社区)每年12000元(含基层党建工作经费2000元)。

文章来源:峨边组工网 发布日期:2014-09-01
主办:中共峨边彝族自治县委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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