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下”出导向。制定了《峨眉山市实际部门中层干部调整交流实施办法(试行)》,“下”一批存在“执行力差”、“能力不强”、“门难进、脸难看”、“不一次性告知”、“推诿扯皮”等11方面问题的中层干部,腾出位置选拔更优秀干部到工作岗位,达到人岗相适。根据拟“下”干部情况采取免职、部门内轮岗、跨部门交流和到乡镇锻炼等处理,形成能上、庸下、劣汰的用人导向和从政环境,克服为官不为、为官乱为。 二是“下”得服气。一由部门领导谏,根据干部一贯表现提出调整建议;二由服务对象评,请乡镇和部门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对口业务负责人、下属单位班子成员和企业、社会人士等服务对象对部门中层干部进行封闭式反向测评;三由组织部门提,根据干部年度考核,信访、纪检、公安、法院反馈情况,综合空缺岗位和交流干部情况提出调整意见。通过三方交叉印证,安排定岗,对调离原单位工作的干部及时办理调动手续,转接“三种关系”,严格执行“能下”决定,让“能下”的干部心服口服。 三是“下”出活力。一要谈心谈话,由组织人事部门对已“下”干部谈心谈话了解思想动态,答疑解困,必要时进行提醒、函询和诫勉;二要工作锤炼,由单位对已“下”干部下压担子培养、锻炼,增强业务能力,确保干部能干事;三要集中培训,对调整交流到乡镇工作的干部到乡镇定岗后进行培训教育,转变思想作风;四要服务大局,适时安排被“下”干部参与全市中心工作,表现优秀的可调回市级部门,激发干部活力;五要加强督查,对执行不力、问题突出者严肃问责,形成倒逼压力。 结合基层“干部不作为乱作为等损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今年底对财政局、人社局、住建局、交通局等市级政府重点工作部门的中层干部进行了大轮岗,畅通“能下”渠道。 拟稿人:童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