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内各股室: 部务会、部长办公会是部机关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进行议事和决策的重要会议。按照部领导指示要求,部办公室参照市委常委会议事规则形成了部务会、部长办公会规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议事规则 1.部务会是部机关的议事决策性会议,原则上由部长召集并主持,特殊情况也可委托副部长召集并主持。根据工作需要,会议须有半数以上成员到会才能召开。决定重大问题及干部人事任免事项要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到会。议事范围是: (1)安排部署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的重要工作。 (2)审议全市组织工作重要政策、文件(文稿)及有关事项。 (3)审议报请市委决定的干部任免事项。 (4)审定上报省委、乐山的重要请示、报告。 (5)部长确定的其他需经部务会审定的重大事项。 (6)其他需要研究的事项。 2.部长办公会是部领导班子处理解决部内日常工作重大问题的议事决策性会议,由部长召集并主持。议事范围是: (1)通报工作情况,并就有关问题交换意见、统一认识。 (2)讨论内部工作中的重大专项问题。 (3)研究部机关重大项目经费支出和党费收支事项。 (4)研究内设机构调整和中层干部任命等事项。 (5)部长确定的其他需经部长办公会审定的事项。 3.部务会组成人员:部长、副部长、副科级领导干部;部长办公会组成人员:部长、副部长(不含兼职副部长)。办公室主任、干部监督股股长列席部务会和部长办公会;视研究工作情况安排其他列席人员。 二、会议时间 部务会原则上每月召开1次,部长办公会原则上每月召开1-2次。经部长同意,必要时可随时召开。 三、议题确定 部务会、部长办公会的议题按以下程序报审后确定: 1.各股室提出议题; 2.分管副部长研究议题并审核; 3.送部长审示; 4.部长审签同意后,由部办公室通知各股室; 5.形成会议通知及会议议题,按程序办理。 四、材料规范 1.各股室报请部务会、部长办公会审议的事项,应在会前进行充分调查研究,全面准确掌握各方面的情况和问题,形成事实清楚、依据充分、合法合规的建议意见。 2.提交部务会、部长办公会通报、传达、学习的有关会议精神议题材料,相关股室要明确主要观点和贯彻建议。 3.议题提交部务会、部长办公会前,根据涉及范围,必要时需事先征求有关方面意见。 五、会议讨论 对提交会议研究的事项,应充分讨论,列席人员有发言权,无表决权。各股室负责人作为议题汇报人,办公室主任负责会议记录。 六、会议表决 1.会议进行表决时,以赞成票超过应到会人数半数可通过。表决可采取口头表决、举手表决、投票表决三种方式。对于意见分歧较大的议题,应当暂缓作出决定;会议决定多个事项的,应逐项表决。会议按照少数服从多数原则,当场宣布表决结果。 七、工作要求 1.部务会、部长办公会记录、纪要工作由部办公室负责,一般在会后7个工作日内形成会议纪要并按程序送签。经部长审签同意,及时印送部务会、部长办公会成员和相关科室。 2.部务会、部长办公会议定事项督查督办由部办公室负责,在每月首次召开的部务会、部长办公会上对上月办理完成情况进行通报。 3.部务会议事执行干部回避的有关规定。 4.参会人员要严格遵守保密纪律和组织人事纪律,不得泄露会议内容和跑风漏气。 中共峨眉山市委组织部 2016年12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