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四川省党政领导干部任职管理办法》的规定,为进一步减少用人失察失误,把干部选好选准,现将王海等3同志拟任职情况公示如下:
王海,男,汉族,中共党员,1981年12月生,四川井研人,大学学历, 现任区公安分局永和派出所教导员,2016年3月任现职,2009年1月任现级。拟提名任区公安分局治安管理大队大队长(试用期1年)。
雷剑,男,汉族,中共党员,1985年11月生,四川乐山人,党校大学学历, 现任区公安分局刑事侦查大队副大队长,2013年11月任现职,2009年1月任现级。拟提名任区公安分局刑事侦查大队教导员(试用期1年)。
傅涑,男,汉族,中共党员,1981年2月生,四川乐山人,大学学历, 现任区公安分局政工监督室副主任,2013年11月任现职,2009年1月任现级。拟提名任区公安分局法制大队教导员(试用期1年)。 干部群众如对以上人选有不同意见,或认为该同志在德的方面有不良反映,或有跑官要官、拉票贿选等问题以及违反廉洁自律规定的行为,请于5个工作日内(10月9日至10月16日)以真实姓名向中共乐山市金口河区委组织部干部监督股电话(0833-12380)、短信(18398638926)、书面反映或面谈。反映问题时请提供具体事实或线索以及联系方式。
中共乐山市金口河区委组织部 2017年10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