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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早退”现象谈干部“归宿”

    去年以来,“延迟退休”成为社会热议话题,正当此时,一批基层干部却自请“早退”,矛盾现象的背后隐藏着利益嬗变、“为官不易”、能力不济等诸多问题因素。

    “早退”成风,一批又一批“符合条件”的干部“一天也不想耽搁”,争先向上级打报告请求提早退休,明显是身在岗、心已远。而这股风还吹冷了许多40岁左右干部的热情,本该奋发有为的年纪,却“未老先衰”。干部们工作消极被动,这对于国家的长久发展绝不是一件好事。

    究其原因,我认为,一是中纪委近年来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领导干部们危机感陡增,原本令人留恋的“官位”却如芒在背,他们“坐不稳”了。二是机构撤并导致“僧多粥少”,关于人才发展的政策尚未细化落实,晋升之路仍如“千军万马过独木桥”,基层干部们“上不去”了。三是部分领导干部年龄偏大,养成了思想僵固化、工作程序化、行为机械化的坏毛病,天长日久,难免跟不上形势,发觉时已经“学不动”了。四是地方上出台相关规定,开通“早退渠道”,用提高待遇换取老干部们“让位”,使“明哲保身”者有了政策“撑腰”。

    诚然,开通“早退渠道”是一种权宜之计。但是,让领导干部成为“休而不退”的“散吏”,加之缺乏后续管理手段,“一杯茶,一支烟,一张报纸混半天”的故事将再次重演,这些被俗称为“老油条”的人在机关单位极不好管。“早退”干部待遇不降反升,意味着可能还要把“吃白食”的干部“供起来”、把“酒囊饭袋”的干部“养好了”,首先群众就不答应,那些兢兢业业干事的干部也不会答应!以此看来,“早退”规定无异于饮鸩止渴,后患无穷。

    大禹治水告诉我们一个道理:堵不如疏。在“早退”成风的大环境下,“早退”规定不宜一禁了之,也不能全面放开,应当堵疏结合、因势利导。

    在监管方面,应当对“早退”领导干部建立专门的档案库,集中动态管理。理清干部在岗在位时是否有“旧账”,完善相应的责任追究体系;明察“早退”后是否“耕耘”着“自留地”,防止其利用官场积累的人脉关系从事副业。

    在分工方面,应当为“早退”领导干部安排合适的岗位和工作。他们是组织花费几十年培养起来的领导干部,一身“功夫”不该就此隐退。虽然年龄对学习效率影响较大,但他们丰富的现实工作经验能在教育培训、群众工作、调查研究、档案管理等方面贡献出不亚于年轻干部的力量。

    对于在岗的领导干部,一方面,国家要完善政策保障,除了及时细化与人才发展相关的实施方案以外,应广泛征求民意,尽早研究制定出科学可行的干部退休配套政策,为退休干部找到合理的“归宿”;另一方面,干部要注重自我提升,多吃“民心羹”,常进“品味粥”,时饮“情趣汤”,保持为民务实、清正廉洁的工作作风,并时刻提醒自己,民心所向就是干部最好的“归宿”!

(曾琳杰,4月8日人民论坛网采用)

文章来源:井研组工网 发布日期:2016-04-14
主办:中共乐山市井研县委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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