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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研县制定《离退休干部职工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指导标准》26条

    结合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8周年,为加强全县离退休干部职工党建工作,增强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力,井研县因地制宜出台《离退休干部职工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标准》(试行)26条,扎实开展“示范党支部”创建工作。

   (一)制定标准依据充分。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中共四川省委老干部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离退休干部党组织建设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川组通〔2016〕 88号),以及中央、省、市、县基层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新要求制定标准。

   (二)作为全县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的有力补充。经县委组织部、县直机关工委党建专业人员把关、全体离退休干部职工党支部书记座谈讨论通过,在去年试行《管理制度》和《考核办法》的基础上,正式制文执行。适用范围是全县离退休干部职工党支部(党小组)、涉老组织党支部、社区老年人党支部、老年人流动(临时)党支部。

   (三)因地制宜创新思路和举措。离退休干部职工党支部与在职干部党支部在贯彻落实组织生活制度上,一把尺子量长短,不符合离退休干部职工党支部建设的实际。26条从“规范基本组织、规范基本队伍、规范基本活动、规范基本制度、规范基本保障”5个方面,按照“硬核”标准不能减、因地制宜适当放宽的原则进行细化和量化,更加接地气,可行性、操作性更强。

    一是组织设置按照“三个有利于”更加的灵活按照有利于教育管理、有利于参加组织活动、有利于发挥作用的原则,对“老年党员3-50人的协会、社会组织、特色街区和楼院都可以成立老年党支部,也可以成立临时党支部”作出相应规定,加强了社区、协会等社会组织的党建工作指导。

    二是实行“一方隶属、参加多重组织生活”方式。所在单位党组织与居住地党组织联系落实,离退休党员平时在居住地党组织参加活动,定期回原单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也可以在年终党员评议时由居住地党组织提供党员平时表现和综合评价。

    三是建立联络员制度。联络员负责协调、组织、服务离退休干部职工党组织,对于年老多病、行动不便的离退休党员,不勉强要求参加组织生活,学习培训时间不做硬性要求,“送学上门”传达党内文件精神,“走访慰问”反映意见和要求。

    四是建立联合、流动党支部或党小组。居住地离原单位较远的离退休党员和异地居住的党员,党组织可根据情况另编、联合成立流动党员支部或小组,由党组织指派专人负责联系。正在着手筹建“住北京退休干部职工党支部”。

    五是组织生活指标不减,适度调整要求。认真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主题党日(每月15日)、入党纪念日活动,支部党员大会一季度至少1次,支委会、党小组活动一般每月1次,支委会民主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一年进行1次,党课每半年不少于1次,组织生活会每年不少于1次。其他党员大会根据实际情况实时召开。

   (四)采用积分制管理,开展“示范党支部”创建活动。年终对考核结果达到优秀的支部给予一定的活动资金补助。


文章来源:井研组工网 发布日期:2019-08-13
主办:中共乐山市井研县委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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