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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人才开发工作“1+7”文件的实施意见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乐山市委、乐山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快区域人才发展高地建设支撑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互动发展的意见>等8个文件的通知》(乐委发〔2012〕3号)文件精神,奋力打造区域人才发展高地,为建设“沫若故里·生态家园”、乐山“两化”互动先行区、四川经济强区和“中国西部不锈钢城”提供坚实的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撑,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树立“人才是第一资源”、“经济发展优先保障人才发展”的理念,坚持党管人才的原则和服务发展、人才优先、以用为本、创新机制、高端引领、整体开发的指导方针,紧紧围绕全区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协调发展思路,突出培养造就各领域领军人才和复合型人才,统筹推进全区人才开发工作。

    二、目标任务

    以“两化”互动发展紧缺人才的引进和开发为重点,在“十二五”期间,逐步成长壮大重点产业高层次领军人才、招商(商务)人才、重大建设项目人才、文旅人才、乡土人才、农村优秀返乡人才、医疗卫生教育人才七支队伍,着力加大人才开发投入力度,提升人才素质、优化人才结构、创造人才优势,推进体制内外优秀人才的双向“柔性”流动,大力营造人才宜居宜业环境,力争人才综合竞争力位居全市乃至全省前列。

    三、具体举措

    (一)重点产业高层次领军人才队伍建设

    1.四种方式引才。一是挂职引进。邀请“两院”院士、“长江学者”、国家科技进步奖获奖者、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技术管理专家、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和省杰出创新人才奖获奖者、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等到区级部门、规模以上企业挂职,协调推进重点项目建设。二是招商引进。招募人才及团队带项目、资金、技术来沙创业。三是项目引进。对接重点项目建设需要,邀请或聘用人才长期工作或短期服务。四是招聘引进。通过举办专场招聘会、网络招聘、公开招聘等方式,引进高校优秀毕业生。

    2.分三层次育才。工商联牵头,抓好经营管理人才培训,邀请优秀企业管理专家、教授到企业授课,每年选送部分高级管理人才到经济发达地区或高等院校学习。经济和信息化局牵头,抓好专业技术人才培训,加强与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的联络与衔接,推进“院地”合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抓好技能人才培训,每年与有资质和实训条件的大专院校、职业技术学校联合举办高技能人才培训班,每年开展一次技能大比武。

    3.加大留才力度。区经济和信息化局牵头,在园区设立院士(专家)工作站,并指导企业根据实际设立大师(技师)工作室。经区委区政府审批后,区财政每年拿出5-10万元对每个工作站或工作室进行补贴。对区内经过批准引进的专家每月给予500-5000元的生活补贴。区经济和信息化局牵头,建立优秀工业人才信息数据库,实行动态管理;对符合市委市政府“1+7”文件规定享受激励待遇的人才,积极帮助协调落实享受相关资助和待遇。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为来沙工作的人才提供家属就业、子女就学、户口随迁、住房保障等便利;鼓励人才创业,加强创业技能培训和创业指导。区工商联牵头,结合两年一次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体检,组织区内企业家参加体检,或者给定名额安排时间地点外出疗养。

    (二)招商(商务)人才队伍建设

    4.面向社会聚才。区委组织部牵头,通过面向社会遴选、项目合作等方式引进高端招商(商务)人才。特别是大力引进熟悉不锈钢专业交易市场运行管理、五星级酒店运营管理的高级商务管理人才,物流代理等商务中介服务人才,以及热爱招商工作、有相关人脉资源的招商引资人才。力争在3年时间内,培养建立起一支德才兼备、充满活力、富有经验的60名招商(商务)良才、30名招商(商务)骨干、10名招商(商务)精英的“梯形”队伍。其中,党政机关人员占50%。

    5.帮带培训人才。区招商(商务)局牵头,充分利用党校、职业学校等培训机构,每年至少对招商(商务)人才在国家产业政策、服务理念、招商技巧、商务礼仪等方面进行一轮培训。每年组织一定数量的招商(商务)人才到经济发达地区学习考察。实行“1+3、1+2”帮带制,即1名“精英”带3名“骨干”,1名“骨干”带2名“良才”。每两年选派4-8名人员到“珠三角”、“长三角”等发达地区驻点招商。

    6.真情关爱励才。区招商(商务)局牵头,建立招商(商务)人才个人业绩台账,每年进行一次考核。对有突出贡献的非财政供养人员,年终进行一次性奖励,按区委、政府出台的招商引资政策执行。对于符合条件的外地引进高层次招商(商务)紧缺人才,积极推荐享受市委市政府“1+7”文件规定相关待遇。对完成任务出色且符合领导干部选任条件的财政供养人员,同等条件下优先提拔使用。

    (三)重大建设项目人才队伍建设

    7.构建支撑体系。到2015年可用于重大项目建设的各类人才总量达1万人以上,其中重大项目策划决策人才50人以上,重大项目管理人才100人以上,项目建设各阶段的在岗人才培训率达90%以上,重点优势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人才供需差率下降到10%以下,基本建成以项目决策、工程管理、专业技术和高技能人才为主要构架的重大项目建设人才支撑体系。

    8.注重培养管理。区发改局牵头,重点加强对重大项目人才的培养、储备、激励等工作。争创省级工程研发中心,搭建高层次人才直通车,吸引全国领军型人才到研发中心指导或工作。针对重点优势产业和重大项目建设的人才需求,鼓励支持职业中学和党校对企业人才、从事项目管理的领导干部进行培训,提高管理项目建设的能力和水平。鼓励并协调项目主管部门、建设单位、施工单位通过集中培训、交流培训、岗位培训等方式,帮助现有项目管理人才提高专业水平,引导重大项目建设单位加强横向联合,共同组织专项培训。对接企业发展对投融资人才以及懂技术、会管理、善营销的复合型人才的需求,分行业、分专业、分层次、分区域建立项目人才资源信息数据库,定期发布人才信息,引导优秀人才向全区重点建设项目流动。积极推进重大项目“项目总负责人”、“首席专家”等制度,采取项目完成奖励、技术专利作价入股、利润提成等方式奖励优秀人才,激发项目人才干事创业热情。进一步完善领导干部重大项目挂联制度,选派优秀干部帮助协调解决重大项目建设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四)文旅人才队伍建设

    9.制定文旅人才发展规划。区委宣传部牵头,区文广局、区旅游局具体实施,结合全市“三大文旅人才开发行动”安排,制定具有浓郁地方特色的文旅人才开发中长期规划;建立全区文旅人才资源信息库,加强对文旅人才的动态管理;对于符合条件的人才,积极推荐享受“1+7”文件规定相关待遇。在招商引资活动中同步推进创意策划人才、旅游人才引进工作,积极引进一批通晓沫若文化、“铜河文化”以及旅游项目管理、经营、宣传、营销等方面的人才。积极与高等院校、培训机构合作,定期开展培训。实施职业资格准入和培训达标制度,全方位提升文旅人才的服务质量。利用3至5年的时间,培养和造就一批具有鲜明地方特色文化的专业人才30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10人、文化产业创意和策划人才10人、旅游管理人才20人、专业化的导游人才30人,力争2014年底前建成乐山市文旅人才开发示范地。

    10.加强宣传文化队伍建设。按照中宣部“四个一批”人才工作目标,调整和充实宣传文化人才队伍。依托文化馆,规划建设一批民办公助的“民间优秀传统文化教学点”,聘请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通过“师带徒”形式培养接班人,对文化传承人给予扶持和奖励。

    11.加强旅游人才队伍建设。依托郭沫若故居和沫若文化城、美女峰景区、大渡河水上旅游带等旅游建设开发项目,积极引进和培养旅游人才,规范区境内旅行社和导游队伍管理,推动旅行社和导游员良性市场竞争机制的形成。邀请专家学者担任沙湾旅游经济发展顾问,参与重大问题研究决策,积极推动沫若文化与沙湾现有旅游资源的互动和深度融合。

    (五)乡土人才队伍建设

    12.培养一批新型农民。整合涉农部门、区就业局、职业高中等培训资源,开展扶智培训、村组干部培训、农村外输人才培训、农村技术人才培训、农村创业人才培训“五大培训工程”。区委党校每年举办一期农村优秀人才专题培训班。鼓励农村人才提高学历,学历提高培训费用实行财政补贴和个人负担相结合,参加市农业培训机构组织的学历提高班,市、区财政和个人各负担三分之一的学费,参加其他正规院校的学历培训,凭国家认可的毕业证书可报销三分之一的学费,由区财政安排。继续开展好返乡农民工回引行动,建好农村人才服务站,鼓励和支持外出人员回乡创业。通过5年努力,使一批新型农民达到大专以上文化程度,80%以上获得农民专业技术职称;所从事产业经济、社会、环境效益显著提升,创建一批省、市级专合组织和知名品牌;80%以上成为党员、农村基层干部或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

    13.发挥龙头企业作用。区委农工委办牵头,区农业局、区林业局、区畜牧局、区教育和科技局、区科协、区供销联社等部门配合,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支持龙头企业发展的各项政策,使龙头企业成为新农村建设聚集人才的“强磁场”;围绕推进畜牧、林竹、茶叶、蔬菜、中药材五大优势产业发展,大力推行“项目+人才”模式,做长做宽产业链,使项目、产业成为消化吸收农村人才的“增长点”;深化“支部+协会”模式,建立健全农民与专合组织的利益联结机制,打造“人才得发展、农民得实惠”的利益“共同体”。

    14.促进农村人才开发。区委农工委办牵头,制定农村人才开发中长期规划;建立责任制,督促各部门、各乡镇切实把农村人才开发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建立优秀农村实用人才信息数据库,实行动态管理;为农村人才创业协调提供技术指导和政策优惠;大力宣传先进单位和优秀人才,重奖为新农村建设作出突出贡献的人才;对于符合条件的人才,积极推荐享受市委市政府“1+7”文件规定相关待遇。

    (六)农村优秀返乡人才队伍建设

    15.推进“五项计划”。采取感情回引、政策回引、项目回引三种手段,大力推进重点产业引才、领军人才培养、自主创业资助、技术技能提升、优秀人才激励“五项计划”,通过3年努力,回引农村优秀人才3000人,其中:自主创业人才300人、领军人才30人。区就业局牵头,每年面向返乡农民工组织开展2次及以上大规模人才招聘活动。区人才交流中心对重点产业发展急需的专业技术技能返乡农村人才进行登记管理,并积极向企业推荐。区人社局牵头,区级各相关部门积极配合,对返乡自主创业的优秀农村人才,提供工商登记、融资、税收、用地等优惠政策,以及家属子女就业就学等便利。区人社局牵头,加强对返乡农村人才的技术技能培训,确保返乡农村人才100%持证上岗,60%以上获得初级以上职称(等级),10%以上获得中级以上职称(等级),对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称的返乡农村人才,若无岗位特殊要求的可免试外语和计算机。建立县级干部联系返乡创业优秀农村人才制度,积极推行支部代耕、党员助耕等模式服务外出务工人员家庭。采取政治待遇和物质奖励共同激励的方式,加大对优秀返乡农村人才的表彰奖励力度。

    (七)医疗卫生教育人才队伍建设

    16.加大紧缺人才引进力度。区财政拨付专款,区人民医院经批准可以立薪,聘请省级三甲医院的知名退休专家到沙湾工作或长期指导。区卫生局、区人民医院联合制定引进中青年技术骨干优惠政策,引进高技术、高学历人才、中级以上专业技术骨干、医学院校本科以上毕业生等,对特殊人才委以重任。继续实施名师评选表彰制度,建立名师工作室。经批准,区财政对省级以上骨干教师、名师工作室实施补贴;鼓励引进专家型教师和学者型校长。

    四、保障机制

    17.健全党管人才机制。坚持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带头贯彻落实“一抓一”责任制,人才工作纳入乡镇和部门的目标考核内容,明确各部门、各乡镇党政“一把手”亲自抓人才工作责任,不断完善“一把手”抓“第一资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人才工作机制。建立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例会制度,凡涉及人才工作的重要文件、重要活动安排等,都要提交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重大事项要报区委审定。各行业主管部门特别是重点人才队伍建设牵头部门,要积极主动抓好本行业、本系统人才工作,加强联系、沟通、合作,形成推动人才工作的整体合力。加强人才开发重大项目、重点工作和重要政策的督查落实,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听取各相关部门汇报,开展日常督查和专项检查,及时掌握动态,研究解决问题。健全县级干部联系优秀人才制度,定期上门慰问,主动听取意见建议,帮助解决困难。区委组织部定期组织召开人才智力交流座谈会,加强沟通,促进交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人才网的构建和管理,为全区人才提供信息交流平台;同时,设立高校毕业生见习基地,为高校毕业生提供公共信息服务平台。

    18.建立人才专项资金。区财政建立人才开发专项资金,将人才开发相关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并随财力增长逐年增加,各相关部门根据人才开发工作的实际需要申报。人才开发专项资金主要用于重点产业高层次领军人才引进、重点人才队伍培养、优秀人才表彰奖励、人才创新创业资助、人才服务体系建设、人才工作组织开展等。建立健全人才开发专项资金项目库管理和人才开发项目申报资助制度,严格审计、加强监督。

    19.设立“沫若精英人才奖”。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牵头,每两年开展一次评选表彰活动,分类评选表彰有突出贡献的企业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以及技能人才等,广泛宣传优秀事迹,营造尊才重才的良好氛围。

    20.加强人才开发多元投入。优化政府投入结构,确保教育支出增幅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幅,逐步提高职业教育投入在教育投入中的比例;确保科技支出占同级财政一般预算支出总额的1%-2%,或不低于上年科技支出总量30%的增幅,适当加大科技研发投入在科技投入中的比重;确保卫生投入增长幅度高于财政经常性支出增长幅度,切实增加农村、社区医疗卫生人才培养投入在卫生投入中的比重。发挥财税政策导向作用,通过税收减免、贴息等手段,鼓励企业和社会组织建立人才发展基金,加大科技研发的职工教育培训投入,并在重大建设和科研项目经费中划出一定比例用于人才引进和培训。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的2.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对符合条件的园区、企业和个人,通过所得税、房产税减免和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措施,鼓励科技创新创业;引入竞争机制,通过政府购买公共服务,促进人才培训机构健康有序发展;积极争取国内外人才开发资源,弥补人才开发资金短缺问题。

文章来源:沙湾组工网 发布日期:2014-0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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