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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察公告

根据省委巡视工作部署和市委巡察工作安排,市委第二巡察组从2023年10月9日至11月9日,对市中区委组织部开展联动提级巡察。巡察的主要对象为市中区委组织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巡察组将始终坚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巡察工作要求,牢牢把握政治巡察定位,聚焦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省委工作要求贯彻落实情况,群众身边腐败问题、不正之风以及反映强烈的问题,领导班子、干部人才队伍和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落实巡视巡察、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开展巡察监督。

巡察期间,市委巡察组设值班电话:19981360502(受理电话时间为工作日9:00—18:00);微信号:19981360502(微信名为市委第二巡察组);电子邮箱:lsswxcz2@163.com,并启用“码上巡”综合管理平台,可通过扫描“二维码”便捷提交信访举报和问卷调查,同时在市中区委组织部办公区2楼(市中区叮咚街165号)设置巡察意见建议箱。市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市中区委组织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重要岗位领导干部(含已退休、已调离)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有关规定移交有关部门认真处理。

市委第二巡察组

2023年10月9日

文章来源:乐山市市中区组工网 发布日期:2023-10-10
主办:中共乐山市市中区委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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