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3年10月9日至11月9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对市中区委组织部开展了联动提级巡察,2023年12月12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向市中区委组织部反馈了联动提级巡察意见,2024年8月2日,市纪委监委机关反馈了整改审核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落实联动提级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市委第二巡察组反馈联动提级巡察意见后,市中区委组织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整改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以及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巡视巡察整改工作要求,认真履行联动提级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扎实开展联动提级巡察整改工作,努力促进全区组织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加强组织领导。第一时间成立部机关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建立“部长—常务副部长—分管领导—股室负责人—干部个人”整改工作责任链,主要负责人严格落实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领办重点难点问题,其他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全面抓好分管领域整改工作,层层压实责任,不折不扣抓好整改工作。
(二)细化分解任务。第一时间召开联动提级巡察反馈意见整改专题会,对反馈问题全面盘点,部务会专题研究整改方案,制定整改台账,明确具体整改措施、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召开2024年度主题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暨巡视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同步扎实推进组织部门自身检视问题整改工作,全体班子成员和各股室认真查问题、找差距,上下联动抓整改。
(三)坚持标本兼治。坚持问题导向、有的放矢,坚持标本兼治、务求实效,做到完成一项销号一项,不留盲区、不留死角。对能够马上解决的问题,坚持立行立改并抓好巩固提高;对需要持续改进的问题,明确任务和要求并加强督促落实。坚持在完善制度机制上下功夫,紧紧抓住问题易发多发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修订或新制定10项规章制度,进一步堵塞漏洞、扎紧篱笆,补齐工作短板。
二、巡察组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方面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一是及时全面学习。办公室落实专人收集梳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党中央决策部署,省委工作要求,市委、区委工作安排以及上级组织部门重要会议精神、重要安排部署等内容,建立学习台账,及时组织学习。二是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制度。坚持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部务会、理论学习中心组的第一议题。三是坚持学用结合。办公室提前将学习内容发部务会、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督促提前学习、吃透精神;各议题承办股室提前围绕学习内容形成贯彻落实意见,经部务会研究后执行。会后,建立督办台账,定期更新汇总办理情况。
2.全面推进党的建设工作落地落实。一是严格落实区委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责任。2023年筹备召开区委党建领导小组会议3次,2024年已筹备召开区委党建领导小组会议2次,督促区委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及时研究部署重要事项。区委党建领导小组成员调整工作将根据全区议事协调机构优化调整工作要求,对标省市人员设置按程序调整。二是充分发挥区直机关工委作用。及时召开工委会审议直属党组织调整、年度机关党建工作要点等重要事项,加强对机关党建工作的指导,2024年已召开工委会8次。三是加强“两新”党组织建设。健全工委议事决策机制,2023年制发《中共乐山市市中区委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工作委员会工作规则(试行)》,及时召开区委两新工委会议审议重要事项,指导区商务局于2023年12月成立电商行业党委。主动对接市委组织部2024年度党员发展事宜,积极发展两新领域党员。每季度更新“五个清”台账,针对一定规模且没有党员的两新组织,全覆盖指派党建指导员。
3.加强抓党建促发展工作力度。一是着力补齐党建引领乡村产业发展短板。制定《党建引领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壮大实施方案》,建立专家服务团和集体经济项目库,持续推进集体经济发展。争取2024年中省财政资金扶持村集体经济项目6个,确定茅桥镇迎阳村等6个村的集体经济项目为2024年扶持项目,有力有序推动项目实施。二是着力推动党建引领基层社会治理,增强社区治理力量。根据机构改革相关要求,组建区委社工部,负责统筹推进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工作。制发《开展2024年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考前培训方案》,对全区范围内报考2024年社工证考试的人员分3期进行全覆盖培训;在公开招聘专职网格员时,明确把具备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人员纳入招聘范围,同时落实持有社工证者加分政策,按持证等级分别加2分、4分、6分,有效促进社区工作者持证人数提升。目前全区45个城市社区中,有2名以上持证社区工作者的社区39个。三是着力加强对村(社区)基层党建工作的指导、监督。制发《2024年全区基层党建工作要点》和任务清单,2023年开展“嘉州党建训练营”基础党务工作规范提升行动,2024年开展基础党务夯基提质行动,提升基层党务工作者业务水平。结合2023年度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实地调研,组建4个督导组对全区基层党建工作进行检查,并现场反馈督查整改问题60余个。建立软弱涣散村党组织整顿提升跟踪台账,完成2023年5个软弱涣散村党组织整顿工作,同步利用基层党建工作调研、驻村帮扶工作督查等机制,对整顿完成村党组织开展“回头看”,全面夯实整改情况。
4.加强干部人才队伍建设。一是强化人才培育。指导各行业主管部门对“海棠菁英”制定考核计划,对“海棠菁英”2023年工作情况进行考核,经考核合格后,已为23名“海棠菁英”发放第2年支持经费。按照《乐山市“嘉才计划”实施办法》,修订完善市中区“海棠菁英”项目。认真贯彻落实“嘉才计划”“天府青城计划”,推荐卫健、发改2个领域4人申报“天府青城计划”。二是强化“引才”“留才”力度。及时修订完善市中区高层次人才引进办法,印发《乐山市市中区人才工作十条政策配套实施细则》,并已启动相关申报工作。加强对人才的关心关爱,县级领导逐一对高层次人才进行春节走访慰问。严格按照规定对获得嘉奖及三等功奖励的公务员给予一次性奖金。三是严格执行干部交流规定。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党政领导干部交流规定》《乐山市市中区机关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和管理办法》等政策要求,定期对全区科级干部和股级干部任职时间、年龄结构、任职经历等进行综合分析研判,结合干部队伍需要及时进行调整。四是规范干部档案管理。常态化开展干部人事档案“回头看”工作,完成干部人事档案整理数字化工作;开展全区档案工作专项培训,并“一对一”开展业务指导培训,进一步提高全区干部人事档案工作人员业务水平。五是加强年轻干部培养。定期在部务会研究部署年轻干部培养、储备等工作,通过班子运行调研、考察考核等,将200余名优秀年轻干部纳入干部储备库。坚持分步推进镇(街道)年轻干部队伍建设,今年以来,提拔、进一步使用6名“90”后年轻干部到镇(街道)工作。
(二)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方面
1.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一是切实扛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严格按照《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落实“每半年至少召开1次常委会会议(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要求,每半年提请部务会专题研究1次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二是加强干部监督管理。督促各单位对《中国共产党组织处理规定(试行)》进行专题学习,提高执行制度的能力水平。制发《乐山市市中区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信息沟通办法(试行)》,定期向成员单位收集干部监督相关信息,形成工作合力。三是严格履行“一岗双责”。区委组织部主要负责人定期开展廉政谈心谈话,常态化督促其他班子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班子成员定期与分管股室开展谈心谈话,实时了解分管干部思想动态。四是加强部机关内部监督。通过部务会、机关工作例会等方式,定期组织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以及纪律通报等内容,督促机关干部时刻绷紧纪律之弦。修订完善12项机关内部管理制度,明确由办公室及办公室负责人具体负责部机关内部监督工作,坚决贯彻内部监督要求,确保机关内部各项工作规范运行。五是加强机关干部教育培训。修订完善部机关干部教育培训制度,组织开办“组工学堂”,组织干部通过参加全省“组工平台大讲堂”、“走出去”等方式,开展公文写作技能培训、业务培训,交流心得体会、学习先进经验,不断提高干部职工能力素质。
2.严格规范财务管理。一是通过机关工作例会,组织机关干部参加内控制度、财务报账等培训,不断提高机关干部责任意识、能力素质和工作细致性。二是严格执行财务、分管领导、主要领导三审制度,确保资金支出安全、合规。三是完善长效监管机制,每月定期开展财务自查自纠,并积极配合派驻纪检组定期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杜绝违规行为发生。
(三)基层党组织建设方面
1.严格执行部务会议事决策规则。一是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对标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区委关于“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新要求,结合工作实际,修订完善《中共乐山市市中区委组织部部务会议事决策规则》。明确由办公室牵头,建立“三重一大”督查清单,对“三重一大”决策后续执行情况开展督查督办。二是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严格落实《乐山市市中区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和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并通过干监股同志和派驻纪检组列席部务会会议等方式,对部机关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进行监督。三是严格规范使用干部编制职数。开展中层干部选拔任用时,提前与区委编办对接,先核准再使用,确保申请与审批规范一致。
2.规范机关党建工作。一是高度重视机关党建工作。严格执行“党的建设方面的重大事项”纳入部务会议事决策事项,确保机关党建工作稳步推进,2024年上半年部务会研究机关党建工作2次。二是严格规范机关党委工作。按照“三级五岗”责任清单,落实机关党委书记“第一责任”、机关党委所属各党支部书记“直接责任”,及时召开机关党委会,学习传达上级重要会议精神、确定各党支部书记评议等次等工作,2024年已召开机关党委会8次。定期深入各党支部开展党建工作调研,督促推动各党支部规范运行。三是严格执行民主生活会制度。按照区委统一安排部署,开展会前谈心谈话,召开区委组织部领导班子2023年度民主生活会,并通报2022年度区委组织部民主生活会查摆问题整改情况,各班子成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主要领导表态发言,确保民主生活会扎实有效。四是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机关党委及时向各党支部转发党建工作提示,安排班子成员到所在支部或联系支部讲党课,不定期抽查各支部“三会一课”开展情况,确保各支部“三会一课”规范有序。
(四)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方面
1.严格落实巡视反馈问题整改牵头责任。针对巡视巡察反馈问题,第一时间成立部机关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建立“部长—常务副部长—分管领导—股室负责人—干部个人”整改工作责任链,及时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以“清单制+时限制+责任制”推进巡视巡察整改工作。自本轮巡视巡察反馈问题以来,已研究巡视巡察整改工作8次。
2.对巡视反馈问题举一反三开展深入排查整治。一是联合区行政审批局对全区科级领导干部经商办企业开展专项清理。二是结合九届区委第四至第六轮巡察对全区33个单位选人用人工作开展专项检查。三是根据相关文件和要求对《乐山市市中区机关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和管理办法》进行修订,确保选任程序规范。
3.对巡察反馈问题跟进监督。一是制定《加强巡察发现问题督促整改工作操作流程》,对部内各股室督促巡察整改工作的职能职责予以明确,有效理顺内部协作配合机制。二是统筹选派部内人员列席九届区委第四轮、第五轮巡察区委办公室、区交运局等16个单位的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抽调48名人员组建6个专项联络组,全覆盖全过程督导参加2023年度各镇(街道)、区级部门民主生活会,督促各单位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到位。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提高政治站位,全面落实从严治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和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全面学习贯彻上级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要求,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站稳政治立场,把准政治方向,切实扛牢联动提级巡察整改主体责任,不断深化和巩固拓展联动提级巡察整改成果。
(二)坚持常抓不懈,确保整改落实到位。始终把联动提级巡察整改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坚持目标不变、劲头不松、力度不减,紧扣市委第二巡察组联动提级巡察反馈意见,持续推进整改,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全部整改任务。对已整改完成的问题,适时组织“回头看”,防止问题反弹,巩固已有成效;对需长期坚持的问题,紧盯不放、定期督办,坚持一抓到底,确保全面彻底整改到位。同时,主动接受监督,确保联动提级巡察整改效果经得起时间和群众的检验。
(三)做好结合文章,巩固扩大巡察成果。把联动提级巡察整改与组织工作高质量发展有机结合起来,推动整改融入日常工作,做到举一反三、标本兼治,构建作风建设长效机制,真正从源头上遏制问题发生。同时,进一步加强对整改成果的总结和运用,把联动提级巡察成果和整改情况转化为加强部机关自身建设和推动组织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为市中区建设乐山高质量发展引领区贡献组工智慧和力量。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833—2130491;邮政信箱:市中区叮咚街165号;电子邮箱:41421601@qq.com。
中共乐山市市中区委组织部
2024年8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