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职人员离岗创业真的可以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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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直以来,关于公职人员能否保留职位离岗创业的议论从未中断,据网络投票结果显示,双方的支持率也基本持平。事实上,一方面是普通民众对于公职人员停薪留职离岗创业政策的质疑和不信任;另一方面,在曾经出台相关政策的安徽、云南等省份,“下海”试水者寥寥无几。 目前,全国有行政在编人员600万,事业在编人员3000万,基数庞大。李克强总理在2013年答记者问时曾约法三章称,任期内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因此,鼓励公职人员创业不仅是打破人才壁垒和 行政体制“只进不出”的怪圈,促进体制内外人才流通的有益尝试,亦能够推动非公有制经济进一步活跃,增加社会财富。 然而,我们要看到,体制内外工作的差异可能造成公职人员创业之初的“水土不服”,如果没有“停薪留职”的保障作为支撑,不仅敢于试水者寥寥无几,万一创业失败亦有可能成为社会矛盾纠纷的隐患。“保留职位,离岗创业”正是通盘考虑,兼顾情理的长久之策。当然,任何政策的实施都必须要有与之相配套的一系列制度作为保障。 首先,要对离岗人员的创业行业进行严格把关。对离岗创业人员的严格限制,是维护市场经济有序隐形,社会公平公正实现的必然要求。毕竟,作为公职人员,即使停职,手中掌握的公共资源在一定时期内仍旧可以发挥作用,如果没有制度这个“笼子”,权力寻租、权钱交易等群众深恶痛绝的违法犯罪行为就有了滋生的土壤。此外, “不患寡而患不均”,也只有对离岗创业的公职人员和普通创业者一视同仁,一碗水端平,才能将公众对于此项政策的质疑降到最少。 其次,对于离岗人员的福利待遇要严格规定。既然脱离了工作岗位,没有履行法律赋予的责任和义务,那么获取报酬也就无从谈起。离岗创业最受公众关注的内容也正是离职人员在保留职位期间的福利待遇问题。所以,对于离岗人员单位可以法律允许的范围内给与指导帮扶,但要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停发工资福利,不计算工龄,不享受调级升职,坚决杜绝 “两头占”。 再次,对于制度执行情况要严格督查。离岗创业能否得到社会的广泛认可,严格监督检查是关键。毕竟,再完美的制度,再周密的规定,离开了监督检查都只是空谈。组织部门和纪检监察机关应当对于相关纪律执行情况进行严格督查,决不允许“吃空饷”“两头占”“超年限留职”等违反党纪国法,侵害公共利益的行为发生。对于心存侥幸,“火中取栗”者要坚决予以查处,对于纵容包庇的单位和单位负责人要严厉问责。 总而言之,改革深水区必须要支持每一次有前进希望的探索,利好的政策配合上严格的制度,公职人员离岗创业真的可以有。(田草帆) |
文章来源:乐山市市中区组工网 发布日期:2015-06-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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