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基层"黑毒瘤"关键是强化"体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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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公安厅刑侦局局长林伟雄称,黑恶事例根社会治安问题交织在一起,涉及面非常广。犯罪行为有向经济领域扩张和向政治领域渗透的特点,特别是在基层,在村委会这一级,有些地方的黑恶势力已经渗透和侵蚀了基级政权,危及了执政根基。(4月15日《新快报》) 基础不牢,地动山摇。村级组织、基层政权对整个社会稳定、经济发展的重要意义不言而喻。而如今,正是这些“基层细胞”受了黑势力的侵染,长了“毒瘤”,出了问题。 我们不能否认随着社会发展,国家对黑恶势力的打击力度不断加大,涉黑犯罪行为有更为隐蔽的趋向。但在村民自治条例基本完善,国家暴力机关力量不断充实的情况之下,基层组织为什么会沦为黑恶势力控制群众,实施犯罪行为,牟取非法利益的“外衣”?黑恶势力又是如何钻法律和制度的空子?笔者认为,是因为我们自身的“体质”不过关。 首先,基层组织得了“软骨病”。按照规定,村民选举需有上级党委政府监督把关,但是在一些地方,这种掌控力未能得到良好体现,由于基层组织活动软弱涣散,上级党委对村级组织的控制力形同虚设。黑恶势力利用暴力手段威胁恐吓,利用金钱进行贿选的招数屡试不爽。究其原因,是在安逸的环境中放松了对执政危险的高度警惕。 再者,有关部门受到“黑毒瘤”侵染。尽管广东警方打击违法犯罪成效显著,但是我们依旧不能忽略的是震惊全国的东莞涉黄案、博社村制毒案中个别警察扮演的不光彩角色,而在青岛市市南区公安分局原局长单果潍被判处有期徒刑20年一案中,重要的罪名便是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所以,在强调黑恶势力侵蚀基层政权危害性的同时,公安部门开展队伍内部正风肃纪行动,提升干警作风,捕捉涉黑“蛀虫”也十分必要。 况且,黑恶势力侵蚀基层组织并非广东所独有。去年,太原城中村选举动辄上千万的贿选金额和隐藏在阴影里的家族、黑暗势力我们仍旧历历在目。其他地区贿选、涉黑选举的报道亦是屡见报端。强化对黑恶势力侵蚀基层组织的打击刻不容缓。 想要挖掉“黑毒瘤”,除了靠进一步加强严厉打击之外,更需要增强自身“体质”,强化对各种“病毒”的抵抗能力。要充分发挥党组织对基层政权的领导力和控制力,让管理监督制度充分发挥应有的作用;更要自觉清理党组织、公安机关内部的“蛀虫”,以起到自我净化的目的。(田草帆) |
文章来源:乐山市市中区组工网 发布日期:2015-06-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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