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五通桥区委组织部 乐山市五通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从大学生村官中 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市委组织部《关于转发〈关于做好从大学生村官中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通知〉的通知》(乐市组通〔2017〕112号)和《关于下达从大学生村官中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的通知》(乐市组办〔2018〕14号)文件精神,现就我区2018年从大学生村官中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核招聘名额 本次从大学生村官中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名。 二、考核招聘条件 (一)2007年以来全省统筹选聘、任满2个聘期、当选并担任村“两委”副职及以上职务满一届、考核称职以上、目前在五通桥区服务的在岗大学生村官(含2007年全省统筹选聘到社区的大学生干部)。对长期扎根基层且表现特别优秀的(获得区级及以上党委、政府、组织、人社部门表扬〈表彰〉),担任村“两委”任职条件放宽为:担任村“两委”副职及以上职务满一年。聘期时间以报名时履行大学生村官聘用合同时间计算。 (二)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道德品行、遵纪守法,工作能力强、勤奋敬业。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尚在影响期内的; 3.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考核招聘程序 本次考核招聘采取组织报名、资格审查和公示、确定拟聘人员、上报审批、正式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组织报名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18年2月28日前。 3.报名地点:中共五通桥区委组织部组织股(竹根镇文化街796号五通桥区委组织部209室,联系电话:0833-3356166)。 4.报名要求: ①报名人员报名时需持以下证明材料:身份证、大学生村官聘用合同、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获奖证书、相关工作经历证明、任职证明、年度考核情况、创业成绩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 ②报名人员下载并填写《从大学生村官中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一式4份),由所在村党组织、镇(乡)党委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③报名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 (二)资格审查和公示 五通桥区委组织部、五通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报名人员资格进行审查,核实相关材料原件,并收取相关材料复印件。报名人员资格审查情况,在中国·五通桥网(http://www.wtq.gov.cn/)、五通桥组工网(http://www.lszg.gov.cn/wtq/Index.aspx)公示,并在五通桥区委组织部、五通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张贴公布。资格审查贯穿考核招聘全过程,凡是在考核招聘过程中,发现应聘人员资格条件不符合或本人自愿申请放弃考核招聘的,取消其考核招聘资格。 (三)确定拟聘人员 公示期满后,五通桥区委组织部、五通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招聘条件和报名人员情况,确定拟聘人员,在中国·五通桥网、五通桥组工网公示,并在五通桥区委组织部、五通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张贴公布。五通桥区纪律检查委员会、五通桥区委组织部、五通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抽调工作人员组成考察组对拟聘人员实施考察,考察内容为大学生村官“德、能、勤、绩、廉”情况,调取考察对象个人档案进行审查,注重基层干部和群众评价。对经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由五通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之日起7日内申请复检1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四)上报审批 对经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由五通桥区委组织部、五通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要求汇总相关资料,逐级上报乐山市委组织部、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全省“一村一名大学生干部”计划联席会议办公室批准。 (五)正式聘用 五通桥区委组织部、五通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省、市批准的聘用人员名单,在中国·五通桥网、五通桥组工网公示,并在五通桥区委组织部、五通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张贴公布。公示期满后,五通桥区委组织部、五通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聘用人员情况和岗位需求,确定聘用单位,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并培训上岗。从大学生村官中考核招聘的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6年内不得调动到其他县(市、区)和本区其他区级及以上机关事业单位。 四、纪律监督 从大学生村官中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中央部委、省委、市委对大学生村官工作的一项重要要求,激励大学生村官扎根基层干事创业的一项重要举措,充分体现了重视基层、崇尚实干鲜明用人导向,对于进一步推进大学生村官工作具有重要意义。公开考核招聘工作在纪检监察部门监督下,坚持标准,严格条件,严格程序,阳光操作,确保公开公平公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五、政策咨询及监督电话 本公告中涉及的招聘岗位、招聘条件、报名、资格审查、考察、体检等事宜,由五通桥区委组织部、五通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一)政策咨询电话 五通桥区委组织部:0833-3356166 五通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33-3301593 (二)监督电话 五通桥区纪委:12388 中共五通桥区委组织部 乐山市五通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2月27日
附件: 从大学生村官中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 姓 名 | | 性 别 | | 照 片 | 出生年月 | | 民 族 | | 身份证号码 | | 健康状况 | | 籍 贯 | | 出生地 | | 现户口所在地 | | 政治面貌 | | 入党(团)时间 | | 毕业院校 | | 毕业时间 | | 毕业证书编号 | | 所学学科 | | 所学专业 | | 学历 | | 学 位 | | 参加工 作时间 | | 签订大学生村官聘用合同时间 | | 现工作所在地 | | | 现任职务 | | 职 称 | | 拟聘岗位 | | 联系电话 | | 电子邮箱 | | 通讯地址及邮编 | | 个人简历 | | 家庭主要成员及其工作单位、职务 | | 个人特长 | | 获得专业 证书情况 | | 参加培 训情况 | | 奖惩情况 | | 近三年年度 考核情况 | | 主要工 作业绩 | | 村(社区) 党组织意见 |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乡镇(街道) 党(工)委意见 |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县(市、区)组织、人社部门意见 |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市(州)组织、人社部门审核上报意见 |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市(州)组织、人社部门批准意见 | 根据川组通〔2017〕号文件予以确认。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从大学生村官中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填表说明 1.“姓名”:填写本人档案中一贯使用的姓名,少数民族的姓名用字要固定。 2.“出生年月”:按公历填写。 3.“民族”:用全称,如“维吾尔族”、“哈尼族”。 4.“健康状况”:根据本人身体情况分别填写“健康”、“一般”或“较弱”;有严重疾病、慢性疾病或身体伤残的,要如实简要填写。 5.“籍贯”:按现行政区划填写本人的祖居地(指祖父的长期居住地)。 6.“出生地”:按现行政区划填写本人出生的地方。 7.“政治面貌”:按“中共党员”、“中共预备党员”、“共青团员”、“民主党派”、“群众”填写。 8.“所学专业”:填写与最高学历相对应的专业。 9.“所学学科”:按“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管理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填写。 10.“学历”:按“中专毕业”、“大专毕业”、“大学本科毕业”、“大学普通班毕业”、“第二学士学位班毕业”、“研究生班毕业”、“未获硕士学位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毕业”、“未获博士学位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毕业”;“自学考试大专”、“自学考试本科”;“电大专科毕业”、“电大本科毕业”、“函大专科毕业”、“函大本科毕业”、“夜大专科毕业”、“夜大本科毕业”、“职大专科毕业”、“职大本科毕业”、“业大专科毕业”、“业大本科毕业”;“党校专科毕业”、“党校本科毕业”、“党校研究生班毕业”、“党校函授专科毕业”、“党校函授本科毕业”填写。 此栏填写本人获得的最高学历,具体说明如下: 凡具有列入省招委、省教育厅统一公示中等职业学历教育招生资格院校颁发的中等职业学校毕业证书,均为国家承认的中专学历,填写“中专毕业”; 通过全日制普通高等国民教育取得相应学历的,填写“大专毕业”、“大学本科毕业”、“第二学士学位班毕业”、“未获硕士学位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毕业”、“未获博士学位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毕业”,党校通过全国教育统考招生录取的研究生,亦按此填写; 1996年1月1日前取得研究生班毕业证书的,填写“研究生班毕业”; 通过自学考试取得学历的,填写“自学考试大专”、“自学考试本科”; 在各类成人高等教育(电大、函大、夜大、职大、业大)院校取得学历的,分别填写“电大专科毕业”、“电大本科毕业”、“函大专科毕业”、“函大本科毕业”、“夜大专科毕业”、“夜大本科毕业”、“职大专科毕业”、“职大本科毕业”、“业大专科毕业”、“业大本科毕业”; 通过党校全日制教育取得学历的,填写“党校专科毕业”、“党校本科毕业”、“党校研究生班毕业”;通过党校函授教育取得学历的,填写“党校函授专科毕业”、“党校函授本科毕业”。在各级党校培训、进修一年半以下的,不作为学历填写。 11.“学位”:填写本人获得学位的具体名称,如“文学学士”、“理学硕士”等。学位分学士、硕士、博士三级,按学科门类分为: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管理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十一类。 12.“工作所在地”,填写工作所在市(州)、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 13.“现任职务”:填写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或村民(居民)委员会主任、村(社区)党组织副书记、村民(社区居民)委员会副主任、文书、村民(社区居民)委员会主任助理、群团干部等。 14.“职称”:填写本人已评定职称。 15.“拟聘岗位”:填拟参加招聘的乡镇事业单位名称。 16.“家庭主要成员及其工作单位、职务”:填写配偶、父母和子女情况(包括养子女、被抚养人、赡养人、被赡养人)。 17.“年度考核情况”:按“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填写;填近3年考核情况。 18.“主要工作业绩”:由本人填写。 |